企業所得稅季報能彌補虧損嗎?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填報說明第五條的規定,(一)7.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企業彌補虧損的方式有哪些?
企業彌補虧損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本文將重點對這種方式下的所得稅會計處理進行探討.
2.企業發生的虧損,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或虧損彌補時,用稅后利潤彌補.這種方式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稅法上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不能扣除虧損余額.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借記"盈余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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